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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
  •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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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药大学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工作规范(试行)

  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是图书馆开展信息检索教学、电子资源使用及培训,为读者提供上网阅览信息的重要场所,是广大师生获取信息的重要窗口,为了统一电子阅览室的管理,使其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以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提升图书馆形象,现就电子阅览室人员工作规范规定如下。

  第一章 工作要求

  第一条 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要求

  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及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工作人员应做好电子阅览室、图书馆大厅多媒体设备的日常管理和正常开放工作,不迟到早退,坚守岗位,不允许工作期间擅自脱岗。

  三、工作人员应掌握基本的计算机技术,能够解决师生在电子阅览室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熟悉图书馆各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操作,确保图书馆门禁的正常使用,保障电子阅览室上机模式、教学模式正常运行。

  四、工作人员应加强对电子阅览室设施设备、图书馆大厅多媒体设备的日常检修,做好已购网络及数据库资源的维护升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部室负责人,并进行处理。应加强与各部室的沟通,做好图书馆网站信息的更新发布工作。

  五、工作人员应保管好进入图书馆管理信息系统的账号、密码,严禁向他人泄露;新增工作人员应由部室负责人为其设定注册账号、密码和使用权限。应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做好防毒、杀毒的有关工作。

  六、工作人员应衣着整洁,不得穿着奇装异服、拖鞋等。应保持工作环境安静,不得在室内及公共区域高声喧哗及谈论。应自觉爱护办公室卫生,正确使用业务用机,严禁在业务用机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娱乐软件。

  七、工作人员应保持态度良好、热情服务,耐心做好师生的咨询工作,包括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网站咨询等。应正确引导师生使用各类文献信息数据库,有权制止任何不良行为。

  八、工作人员应在关闭电子阅览室后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做好本室防水、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九、积极参与图书馆组织的各类学习和活动,每周四下午的政治理论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十、应做好本室勤工助学同学的管理及培训工作。

  十一、协助部室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事务。

  第二条 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周末、节假日值班要求

  一、按时开放、关闭借阅室,不得迟到、早退。

  二、督促电子阅览室值班同学按时到岗值班,协调解决设备问题。

  三、维护电子阅览室的正常秩序,及时解决师生在操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值班期间须在馆内听班,原则上不可离开学校,若遇紧急事情须处理,需在一小时内返回学校。馆内出现任何情况第一时间处理,或联系信息技术部负责人,或向馆领导上报。

  第二章 考核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用餐时间

  一、工作时间

  每周每人工作时间参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长执行,具体为:

  (1)周一至周五轮班制:每周2个通班(8:30-22:00)和周五行政班(8:30-17:00),周五行政班期间上午(8:30-11:30)正常开馆,下午(13:30-17:00)闭馆期间为整理内务。

  (2)周一至周五行政班制:每周周一至周五5个行政班(8:30-17:00)。

  (3)周末、节假日通班制:8:30-22:00。

  二、用餐时间

  工作期间用餐时间为:午餐11:30—13:00,晚餐17:00—18:30。

  第四条 杜绝安全隐患

  电子阅览室属于重点防火单位,禁止吸烟和用火,禁用大功率电气设备,包括电炉、电饭锅等电器,如有发现,一律没收,并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

  第五条 工作要求

  一、有病有事要至少提前1天向部室负责人、分管馆领导按照权限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事后补,违反1次扣罚本人1天奖励性绩效。

  二、因个人原因要进行调班,要至少提前1天向部室负责人报备并提前做好调班的相关准备工作,违反1次扣罚本人1天奖励性绩效。

  三、工作期间不按时开放、关闭电子阅览室,擅自脱岗、离岗、请人代岗的人员,违反1次扣罚本人1天奖励性绩效、违反3次及以上扣罚1个月奖励性绩效。

  四、其他未尽考核事项按照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云中党字[2017]67号)执行。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 本规范从颁布之日起试行,在信息技术部工作的编外见习岗人员参照本规范管理。

  第七条 本规范由图书馆信息技术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