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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
  •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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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药大学图书馆文献信息教研室工作规范(试行)

  教研室是按课程设置的基层教学单位,具体承担教学、师资培养等工作。为了规范图书馆文献信息教研室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教研室作用,结合学校和图书馆实际,特制订本工作规范。

  第一章 组织建设

  第一条 文献信息教研室由图书馆参考咨询与特藏服务部开展具体工作,受图书馆管理。

  第二条 教研室主任在图书馆分管馆领导指导下,全面统筹教研室工作,由教研管理员岗位人员具体负责落实各项日常工作。

  第三条 各兼职教师由文献信息教研室统一管理,开展教学相关工作。

  第二章 教研室工作职责和要求

  依据学校教务处印发的《云南中医学院教研室工作规范》,图书馆文献信息教研室主要承担以下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四条 教学工作

  一、完成教研室承担的教学任务。

  二、负责教研室教学质量监控与检查工作。

  三、修订完善教研室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计划。

  四、组织课程各项建设各项任务,明确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前后衔接的关系,实验课程内容的技术性、综合性和探索性的关系需处理得当,能有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组织开展教材建设工作,遴选所开课程需使用的教材。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编写教材、教学参考资料。

  六、审定、检查任课教师授课的“教学八大件”。

  七、制定每学期课程教学进程表,根据教学任务选派教师。集体备课,合理安排课堂讲授、讨论、实验、课间见习、考试考查等各个教学环节的 

  工作任务。按学校要求严格考查课程的考核管理,相同课程代码的同一门课程其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须一致,按时报送《课程考核形成性评价成绩构成审核审批表》和《考查课程终结性考核方式审批表》。

  八、做好课程教学质量反馈工作,根据教学评价的结果,组织教师对课程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反馈,每学期开展一次教学反思会,并认真记录。

  九、组织每年一次的教师讲课比赛。

  第五条 师资工作

  一、负责教研室专兼职教师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根据工作需要上报增补教师计划,参与完成增补教师的选择、考核等工作,新教师在具备教师资格的基础上,须完成一轮跟班听课后,由教研室组织完成新教师试讲工作,试讲通过后方可承担教学工作。

  三、制定教师培养计划,建设一支年龄结构、职称结构、知识结构比较合理的师资队伍。

  四、培养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为新进和青年教师指定导师,积极开展和参与培训。

  五、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科学研究

  一、组织开展自然科学、教育科学和人文科学等的研究。

  二、组织教师撰写学术论文和著作,积极参与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气氛。

  第七条 教风建设

  一、培养教师热爱教育、献身教育事业的敬业精神。

  二、引导教师以高尚的思想品德、端庄的仪表风范影响学生,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爱护学生,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三、树立潜心教学,一丝不苟,对教学质量高度负责的态度。

  四、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明纪律,培养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

  五、营造教师之间良好的人际关系,树立团队精神。

  六、提倡严谨的治学态度,锲而不舍的钻研精神和勇于进取的创新精神。

       第八条 教研室管理

  一、每学期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教学研究活动,主要涉及教学日常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和课程思政等内容,其中至少1次包含课程思政的内容,并认真记录。

  二、教研室主任每学期要听取教研室每位教师课堂教学不少于1次,组织教师互相听课,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依据学校和图书馆的相关规章制度,对教师承担文献信息教研室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

  四、每学期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和做出工作总结,并向全馆公布。

  第九条 档案管理

  完成每学期教学档案、师资档案、科研档案的收集及归档工作。

  第三章 教师工作职责和要求

  第十条 教学工作

  一、全面系统承担课程的讲授工作。按要求参与集体备课;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拖延、不提前下课;组织教学、课堂讨论、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并做好成绩登记按时提交。

  二、每学期课程开始授课前根据授课专业、班级、人数等做好学情分析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并于课程开始两周内将授课计划、教案纸质材料交教研室备案。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改变授课计划,由于出差、患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教学任务,须提前向教研室备案,妥善安排教学,必要时报教务处批准。

  三、教学过程中,自觉接受学校教学督导听课,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讲课质量和水平。课程结束后根据学校高等教育研究评估中心提供的学生教学评价的结果,开展教学反思并向教研室反馈。

  四、积极参加教师讲课比赛。 

  第十一条 听课工作

  一、按照学校的听课制度,教师互相观摩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

  二、听课教师应及时将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馈至教研室,并于每月月末将《云南中医药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表》纸质版提交教研室备案。

  第十二条 教学研究工作

  一、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按时参加教研室组织的各类教研活动,积极参与课程思政建设,参与编写、审议教研室开设课程相关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二、根据自身学科背景,结合学校和图书馆的具体实际情况开展自然科学、教育科学和人文科学研究。

  三、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和著作,积极参与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第十三条 工作要求

  一、教师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云南中医药大学课堂教学管理办法》(云中校教字〔2019〕25号)、《云南中医学院关于教学事故、教学差错认定与处理的规定》(云中校教字〔2017〕54号)、《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云中党办发〔2020〕5号)及相关规定,规范自身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言行。

  二、教学过程中被学校认定为教学事故的教师,每发生1次将扣发1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被学校认定为教学差错的教师,每发生1次将扣发半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范从颁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五条 由图书馆文献信息教研室负责解释。     

                                                                                                                                                  云南中医药大学图书馆  

2021年5月12日